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 你可能多一份收入 企业年金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你可能多一份收入 企业年金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024-12-28 06:22:36 [探索] 来源:沾亲带故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份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收入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起施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年金办法是明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月日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要求的多份具体举措,是收入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和企业年金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企业起施修订和完善。

  办法明确,年金企业年金是明年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月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多份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收入

  办法规定,企业起施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办法要求,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办法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并明确了几种例外情形。

  办法规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记者齐中熙、叶昊鸣)

原标题:《企业年金办法》明年2月1日正式施行 责任编辑:朱惠娥

(责任编辑:综合)

推荐文章
热点阅读